活動報導

經濟部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汰換補助

經濟部公告「經濟部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汰換補助要點」、「經濟部商業服務業系統節能專案補助要點」
申請時間 : 112 年 3 月 1 日 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

本次補助方案適用對象包括商業部門所有服務業業別,包含
  • 批發零售
  • 住宿餐飲及商業服務業
  • 醫事機構
  • 托嬰中心
  • 長照機構
  • 短期補習班
  • 私立幼兒園
  • 休閒農場
  • 駕訓班及庇護工廠等事業類型也納入方案補助範圍。
本補助方案包括「節能設備汰換補助」及「系統節能專案補助」兩大類,企業可依需求擇一申請 :
  1. 「節能設備汰換」補助包含空調設備及照明設備二項,空調設備需汰換為1級能效產品,每冷房能力(kW)補助2,500元,每臺補助上限為3.5萬元,每家最高補助20萬元;而照明設備須汰換為節能標章LED燈具,每具補助50%,並以500元為上限,每家最多補助5萬元。經濟部也提醒申請業者,購買節能設備之發票日期和回收日期都應介於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之間,統一發票要清楚載明所購買的冷氣、型號或檢附載有型號資訊的銷售明細單據。
  2. 「系統節能專案」補助對象為契約用電容量一百瓩以上之服務業者,透過能源監管系統整合相關節能設備進行系統改善,其節能率須達10%以上。系統節能專案補助1/3金額,補助上限500萬元。為協助業者執行專案,經審查核准補助者,需與能源技術服務業者簽訂採購契約,確實完成改善前後基準線量測。
符合資格的事業可上網申請,且可透過進度查詢功能,掌握案件處理進度
相關資訊 : https://www.essc.org.tw